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具有我市户籍(户籍转入我市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⑵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合法稳定的职业(工作一年以上),本人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
⑵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

➤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