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利率是多少?

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和二次贷款:单人缴存最高7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90万元。
购买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单人缴存最高7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90万元;
二次贷款:单人缴存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80万元。
额度上浮政策
购买我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以及多子女(二孩及以上)家庭首次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退役军人(优待证上浮10%)或(三等功上浮20%),只能享受一个较高的,但上浮后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首套房利率为2.6%,二套房利率为3.075%。
2.如何理解“设定保底可贷额度40万元”?
根据两种基本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结果取低值,可贷额度不足40万元的按40万元申请,在此基础上,如果同时符合“上浮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叠加后申请人最终实际贷款额度仍由其所购房屋总价、首付比例、还款能力、贷款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3.什么样的情况可申请“共济使用贷款额度”?
缴存人和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现行贷款计算规则(两个公式)计算,未达到贷款最高额度时,可申请共济使用夫妻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缴存人为单身的,可申请共济使用本人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共济后可贷额度总计不得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如果同时符合“上浮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
4.“共济使用贷款额度”政策对参与共济人的账户有什么要求?如果共济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是否具备再次参与共济的资格?公积金共济人参与共济的情况,算不算作公积金贷款的次数?
参与共济人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共济人需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共济人在我市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并已结清,可再次参与申请共济贷款且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
参与共济人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共济人(含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含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婚姻材料、征信报告,视情况提供收入证明及工资流水。
5.共济人可享受哪些提取政策?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答:参与共济后,主贷人及配偶未足额提取时,共济人可参照我市公积金购房和还贷(含提前还贷)政策,提取差额部分(共济人购房支取不需要留贷款金额的十分之一)。
如一方父母参与共济后贷款额度仍不够,另一方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共济,但共济人不可同时参与多个子女的贷款共济,其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负债一并算入还款能力范围。共济人需在办理贷款时签订承诺书,共济贷款出现逾期时,共济人账户需承担还款义务。在此笔贷款未结清前,共济人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再向他人提供共济额度,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含异地转移接续)。
6.“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一条中“购房区域”如何界定?
答:文中“购房区域”按照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划分为十个区域。申请人需提供家庭(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购房屋座落区域内的房产查询结果。
7.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时如何提供房产查询结果?
答: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贷款业务时,可现场登录“皖事通”APP——不动产服务专区——不动产登记服务——选择行政区划(贷款人在申请业务办理时,只需提供所购房屋座落区域内的房产查询结果)——掌上查询——名下房产查询(可进行本人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查询)。
8.降低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否包括“商转公”贷款?
答:“商转公”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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