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建立了“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就学、成长成才。学校目前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设立有“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分为3档,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二等3700元和三等3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南阳师院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6.勤工助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生活补助300元/月。
7.临时困难补助:当学生因家庭变故产生临时困难,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
8.基层就业国家资助: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考核合格的,由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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