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2025年3月11日(含)之后首次在新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工作,承诺在新区工作5年,与该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下学历人才要求毕业2年内首次来新区工作)、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
2025年3月11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除博士及选调生、选聘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新区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企业)。
对已在新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5年3月11日(含)之后毕业后全职回新区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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