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适当提高。

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
(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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