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湘潭县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1.专业要求:考生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专业按照《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本次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湘潭县第一中学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决定。
2.学历要求: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即1997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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