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身份证件。
2.申请人房屋情况查询结果及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承诺。
3.申请人未享受政策性住房保障承诺。
4.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一、分配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项目所在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
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和审核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
三、报名步骤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或通过“i西安”APP选择意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填报申请人信息、上传申请资料后提交申请;也可前往项目现场,由运营单位协助操作报名。
附件: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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