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1日起至6月30日止,对个人消费者在本地购买新乘用车(不含营运车辆及公牌),按照购车价格分档、分类予以补贴(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本次补贴发放实行“限额管理,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
二、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凡在泰州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新车,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给予补贴。燃油车新车发票含税价在5万(含)—10万元的补贴1000元;10万(含)—20万元的补贴3000元;20万(含)—40万元的补贴5000元;4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每档再增加1000元补贴。乘用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购新能源乘用车需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重要提醒

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补贴。汽车购新促消费活动可与企业补贴活动叠加,不与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及其它省级补贴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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