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设置

图源:云闪付APP
(二)消费者参与要求
1、开票购买方需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真实姓名,且与抽奖平台信息保持一致;
2、开具发票时,消费者需在 “购买方信息” 栏填写真实姓名;
3、在整个活动期间,每位消费者仅有 1 次参与机动车销售发票抽奖的机会,参与过抽奖的发票不可重复参与(注:已拒绝的审核记录不占用以上名额)。
(三)消费者参与流程
1、消费索票:在符合活动要求的新车销售企业处真实消费购车后主动要求商户开具符合要求的盖有云南省税务局印章数电发票,确认发票金额≥30000 元,且姓名、等票面信息完整。
2、选择渠道:打开云闪付 APP,首页点击或顶部搜索栏搜索 “昆明有奖发票” 小程序 / 活动入口参与活动。
3、提交信息:进入活动首页后点击机动车发票板块进入活动页,点击上传发票后上传符合要求的机动车销售统一数电发票,系统自动识别发票关键信息,请消费者自行核对识别出的字段内容是否与票面保持一致,否则会影响核验结果,识别错误的可手工修改确认个人姓名、手机号、证件号等。
4、即时开奖:提交信息并完成发票查验通过后,点击 “立即抽奖” 按钮参与抽奖,实时显示中奖结果并发放对应奖额。
(四)特别说明(不能参加抽奖的情形)
1、发票类型不符:非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数电发票)。
2、金额不达标:单张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低于30000元。
3、发票状态异常:红字发票(即冲销原始发票的负数发票),或开奖时已经作废的发票。
4、开票方不符: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票面印有 “收购” 字样的发票。
5、不符合活动有效期:非活动要求的发票开具时间范围内的发票。
6、购买方不符:购买方名称为非自然人(即公司、单位等组织)的发票。
7、发票备注不符:发票备注含有 “收购”“储值” 字样的发票无法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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