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二、其他事项
(一)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科目的考试,每科考一次。如果某科目成绩等级不合格,可在本次开考的科目中自主报考相应科目。社会人员也可根据各科目考试安排报名参加考试。
(二)残疾考生在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三)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中会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3〕118号)有关规定,学考报考费每人每科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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