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2025年1月8日前(含当日,下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在惠州报名参加汽车以旧换新活动的汽车销售主体,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注: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能选择申领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补贴标准

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
申请途径
①登录懂车帝App
②通过App首页“政府补贴”频道,或搜索“惠州市汽车置换更新”等关键词,进入补贴申领服务平台
申请材料
按照页面指引,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证需上传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其他证件类型需上传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②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借记卡且为I类账户(请与开户行核实账户类型)
③转让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包含登记栏所载明的车辆登记全部信息)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④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注意事项
1.旧车车主、新车车主、补贴申请人三者为同一人。
2.《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可延长至2027年1月15日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均不得晚于对应的登记日期。
3.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4.新车销售发票应在惠州市开具,并在广东省内办理新车登记证书。
5.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个人乘用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用于补贴申请的旧车不得转回申请人名下。
6.同一个人消费者名下的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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