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限浙江省户籍;
6、文员岗位年龄28周岁以下(199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需4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持机动车驾驶证(A
类)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7、文员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取得学历证书时限截至2026年3月24日);驾驶员岗位要求持有汽车类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二)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父母、配偶在拱墅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498065703@qq.com,邮件主题需注明“文员招聘+姓名”或“驾驶员招聘+姓名”。(所有的材料都需要在一个邮件内发送,多次发送的默认以最新一份的邮件为准)注意:《报名表》“个人简历”栏需如实完整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注明各阶段的起止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性质(如全日制、非全日制等)、工作单位、职务,前后时间要连续,简历截止时间为提交报名日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栏需如实完整填写父母双方、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信息,包括退休、离异、已故等情况。
3、报名材料:《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签名版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簿整本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整本扫描件。
4、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2026年4月3日之前,将按《报名表》内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如未按前述要求填写《报名表》或者缺少报名材料的,视为初审不通过,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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