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望城区,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望城区,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镇、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地址为依据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等原因在望城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望城区但无房产,经街镇、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地址为依据入学。
资料清单
1.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望城区内无房证明(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3.共同居住的住宅性质房屋产权证件、证明(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情形的生源需提供);
4.学生户口簿(页);
5.父母(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页);
6.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人户口簿(页)(清晰反映产权人与学生间的亲属关系)(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情形的生源需提供);
7.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望城区内就(从)业相关证明;

若户口信息不能体现亲子关系,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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