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登记的居住权,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变更登记:
a)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
b)居住权的住宅范围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期限发生变化的;
c)不动产发生转移导致居住权义务人变化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设立主体
居住权变更登记,应由居住权人和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共同申请。
三、申请材料
申请居住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
a)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b)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c)居住权的住宅范围、居住权期限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变化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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