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在政务服务网、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或在办事窗口现场领取填写。
3、不动产权属来源材料:
根据不同业务,提供相应的权属证明,如:《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 分业务类型材料清单(常见业务)
1、一手新房办证(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网签备案);
购房发票(办证联);
契税、印花税等完税证明;
房屋维修资金缴存凭证;
开发商出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或相关文件。
2、二手房过户(存量房转移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
原《不动产权证书》;
税费缴纳证明;
如房屋已设定抵押,需先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或同步办理“带押过户”;
婚姻状况证明(涉及夫妻财产)。
3、不动产抵押登记
设立抵押:主债权合同(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双方身份证明;
注销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他项权证)、银行等抵押权人出具的注销申请及身份证明、贷款结清证明。
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有);
继承权公证书,或经法院/公证机构确认的法律文书。

三、 办理前关键建议
线上核验:在“湖南不动产”线上平台或“湘易办”APP的“办事指南”中,输入具体业务名称,获取最新、最准的材料清单。 ▶ ▶点此查看线上查询方法
电话确认:衡阳市政务服务热线0734-12345
备齐电子版:可以建议提前准备好清晰、完整的电子版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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