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C1-C3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2)应聘C4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操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或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储备、业务能力、实际操作应用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各环节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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