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入场须知
安检禁限带物品明细:
1.大型活动禁止限制携带物品
a.冷焰火,烟雾棒(罐),烟饼等各类可燃&冒烟物品,旗杆和大型旗帜(包括任何伸缩旗帜旗杆)。有敏感性政治性侮辱性的标语横幅,红袖章,打火机,火柴等。

b.硬质发光灯牌,充气物(气球/气棒),马克笔,油漆笔,激光笔,水枪,玩具枪,仿真枪,航拍飞行器,专业摄录设备(单反或长焦镜头长度超10厘米),自拍杆(含三脚架)。
c.充气沙发,充气床垫,大件行李(超553525cm),帐篷,天幕,露营车,折叠桌/椅,长柄伞具(折叠型小伞具除外)等各类易造成人身伤害等棍棒及尖锐物品,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轮滑,宠物(导盲犬除外)。
d.禁止携带各类尺寸超过29.7cm×42cm大小的物品盒、无CCC认证标识与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
e.饮品及酒精饮品(金属,玻璃,瓶装,罐装,袋装等),非密封食品(如零食,快餐,水果等非密封包装或已拆封食品)。液压罐装物品,含酒精类化妆品在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违禁/散装及无处方药品。
f.禁止穿戴:有敏感性,政治性,侮辱性服装,饰品,帽子,鞋子等物品;保安服,反光衣。
如遇特殊情况,请协助接受检查。其他禁带物品以现场安检要求为准,请协助和配合安检人员的要求。违规者则可能涉嫌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同时禁限带物品现场不予以寄存。对违反规定的团体与个人,现场安保和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利制止或责令退场。
现场请听从及配合工作人员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团体与个人,现场安保和相关工作人员有权利制止或责令退场。
2.国家法定禁止携带物品
a.枪 支,弹 药,爆炸物品;
b.弩,匕首,仿真枪等管制器具;
c.军警用具;(如:电击器,手铐,甩棍,瓦斯);
d.烟花爆竹,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e.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f.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g.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有违公序良俗的宣传展示活动,或展示、传播相关内容的宣传物料或信息;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物品;
任何购买、持有或使用门票的观众均被认为已经阅读、理解接受以上须知。所有入场者,均被视为同意被主办方拍摄、录影并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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