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将于 2026年3月23日 起,正式启动 2024-2025年度供热保障对象政府补贴(六种人) 申报办理工作。为避免人员拥挤,本次申报将分时段、分小区办理,请您务必按照对应时间前往办理。
办理启动时间:2026 年 3 月 23 日起
日常办理时段: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20 | 下午 13:00-15:50
注: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办理补贴申报业务
办理地点:道里区四方台大道 851 号 收费大厅
分小区办理时段安排
为避免人员拥挤,我们对各小区安排了专属分时段办理,请您对照下表,在对应日期前往办理:

提交材料说明
所有申报用户均需携带证件原件到场核验,同时需准备以下通用及补充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打印在同一张纸)
不同身份用户额外补充要求:
低保对象:低保证需有年检章且在有效期内;低保廉租合同需在有效期内;需提供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4 月银行卡 / 存折流水明细。
失业人员:需在 2024-2025 供热期内领取失业金,相关证件需有年检章且附有日期;户口在松北区的用户,必须额外提供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4 月失业金流水。
残疾人员:所在企业需为市、区属国有福利企业,且为市工信委批准的困难企业(需符合提供的指定企业名单)。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
同一户口内家庭成员如为退休人员:需到档案管理部门开具未预留热费证明
同一户口内家庭成员如无工作 / 未退休:需到社保部门开具未参保证明
可申报对象及材料(六种人)
办理六种人政府补贴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
所需证件: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金领取存折、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件要同时具备,动迁房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2.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优抚)
所需证件: 《黑龙江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残疾军人证》、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件要同时具备,动迁房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申请要求: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
3.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属、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失业)
所需证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件要同时具备,动迁房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申请要求:同一户口家庭成员均无职业
4. 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建国前老军人)
所需证件: 《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经批准的关停批复件(复印件)、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或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则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 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残疾)
所需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6. 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破产退休)
所需证件: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裁定书(复印件)/ 政府对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的批复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 / 公有住房承租证 / 购房合同 + 购房发票 + 进户单(此三要件同时具备,动迁房需提供动迁协议 + 进户单)、户口、同一户口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在同一户口的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离婚证明 )。
申请要求:家庭成员均无职业、无固定收入
补贴标准
热保补贴核算使用面积上限为 45㎡:
住房使用面积≤45㎡:按实际住房使用面积核算补贴
住房使用面积>45㎡:超出 45 平方米的热费需由个人全额承担
具体补贴比例如下:

温馨提示
请符合条件的用户严格按照对应小区的办理时段,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携带完整相关证件前往我公司收费大厅办理申报。
若因申报不及时、证件不符导致漏报、错报,等相关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请您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
请尽量避开申报初期集中办理,避免人员聚集耽误您的宝贵时间。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963001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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