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浮支持政策
2026年3月30日起,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的家庭,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
具有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的缴存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分别上浮20%、30%、40%。
同时符合多孩和人才等上浮情形的,还可叠加上浮,最高可叠加上浮至360万元/户。

举个例子:
缴存人A,大专学历,已生育二孩,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5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新政实施前,缴存人A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20万元[5万元×20倍×(1+20%)]=120万元。
新政实施后,缴存人A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225万元[5万元×25倍×(1+20%)×(1+50%)]=225万元【实际贷款额度还应满足我市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测算要求】。
政策来源:宁波发布,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gJ6mXt5R_w6V1_AET6qS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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