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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南通海门融媒体中心招聘报名公告

来源:成都号 2026.04.08 09:38:52 阅读:96次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 4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511办公室(海门区闻海路2号)。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3)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打印);(4)递交个人2件以上摄影代表作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5.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http://gdt.haimen.gov.cn)公示。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151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岗位实操考核,以百分制计算,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依据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专业技能测试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合格分以上,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3比例确定岗位实操对象(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岗位实操考核设置60分合格分数线,时间2周左右。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岗位实操考核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下同)。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安排工作岗位,并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026南通海门融媒体中心招聘报名公告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551(南通市海门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17:00)

  监督电话:0513-89282670(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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