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本通知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自2026年4月2日起实施。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不受影响。
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海棠街新建商品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本通知实施前,已购买海棠街二手房(2026年4月1日及之前完成存量房屋买卖协议网签)的家庭,且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对应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为准),可视同该房产于2026年4月2日前已持有,不受房产持有三年的限制,仍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二至九年级转学。
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可正常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海教园)存量房(二手房)的家庭入学及转学有何变化?
答:本通知实施后,新购海棠街范围内二手房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以该房产不动产权证书签章日期起算,截至申请入学及转学当年8月31日)方可申请入学及转学。申请一年级入学及七至九年级转学,可安置在海教园南开学校;小学二至六年级申请转入时,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海棠街以外的津南区其他街镇统筹安置,初中阶段可申请转回海教园南开学校,转入后参加海教园南开学校升学。
海教园南开学校原有学位要求还继续执行吗?
答:继续执行。申请海教园南开学校入学及转学时,学生需具备海棠街(海教园)户籍,且学生户籍地址房屋学位未被占用,义务教育九年内一个居住房屋只对同一户家庭提供义务教育学位,同一户家庭指学生为同一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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