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2026年小学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办理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方式
2026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工作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居住证持有人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同时减少您线下排队等候的时间,建议您使用“津心办”APP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线上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登录“津心办”APP,点击“首页”,下滑点击“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进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信息采集。
线下采集:请您致电居住证地址对应的学校进行预约和咨询,按照学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下采集。
2.信息采集时间
线上采集与线下采集时间均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9:00—17:00。逾期没有完成信息采集,将视为自动放弃随迁子女的入学登记资格。
(二)现场验证
完成信息采集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信息采集、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资格。初审时间一般为6月,复审时间一般为7月。统筹安排学校的结果与初审学校无关,以复审时通知为准。
三、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为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入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须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证件审核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注意事项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提交的信息与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线下采集需在学校指导下准备材料,为避免材料准备不齐导致无法完成线下采集,请您务必提前与学校电话沟通预约,并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线下采集。
(三)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信息采集,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信息采集,将视为自动放弃在南开区入学资格。
(四)居住证持有人证件审验全部合格后方视为报名完成。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五)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六)2026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七)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7459972
各小学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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