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注册报名前应阅读公告,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存在虚假或错误,影响报名、参加面试及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报名前应主动查询本人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了解面试有关政策规定;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标准》《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和考试常见问题等信息。
(四)若考生信息(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办理变更事宜,具体处理途径如下:

1.面试报名前申请变更的,请在4月1日至8日期间向笔试报考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见安徽省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https://www.ahzsks.cn/jslks/8610.htm)
2.面试考试结束后申请变更的,请在5月18日至5月27日期间向面试报考地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单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咨询电话:0551-64495938、6449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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