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四条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26年“海南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0日(周一)、4月21日(周二)放假,与4月18日(周六)、4月19日(周日)连休,共休4天;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方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二、节假日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规定,抓好人员值班值守工作,抓实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按按规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
三、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紧扣2026年“海南三月三·山海同心圆”活动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结合职能策划开展特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风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奋进的浓厚节日氛围。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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