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房票使用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生育配套房票凭证》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育房票凭证只限在越城区行政区域内(不含滨海新区)使用,由本人与身份证同时使用,不得转让、借用、套现、赠送;
2.生育房票凭证有效期为半年,自发放次日开始计算;
3.生育房票凭证盖章有效,涂改无效,生育房票凭证正联发放给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的家庭用于购房,副联由房票发放单位保存;
4.房产公司持生育房票凭证正联到结算单位办理兑现事宜;

5.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与《共同富裕安居工程》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等不能在同一套房叠加使用;
6.购房补助对象获得房票后如有丢失、被盗、意外损毁等情况,应及时向房票发放单位申请挂失,房票发放单位核对无误后给予重新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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