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必须依法注册入学。
(二)初中阶段
凡2026年毕业的本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地升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及到本市升学的非本市户籍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本市初中学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各县区、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预防接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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