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期内,对于参加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在基本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经泰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
1. 医保统筹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2. 医保统筹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3. 门诊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
4. 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住院医疗保险费用保险责任
“泰安市民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目录
“泰安市民保”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目录
“泰安市民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定点医院目录
“泰安市民保”门诊特定高额药品、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定点药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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