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富有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6.任职要求中:“28周岁及以下”为1997年4月13日(发布公告之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7.具备拟任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 录取后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9. 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国有企业招聘回避制度规定的情形,即:凡与招聘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本级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重要管理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企业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