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时间
统一注册后,区教育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补录。
二、补录对象
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
三、补录顺序
1. 兄弟姐妹补录
2. 区内补录
3. 区外补录
四、补录方式
1. 兄弟姐妹补录
在不超计划的前提下,学校必须优先补录符合条件的兄弟姐妹,市民办招生平台自动为符合条件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弟弟妹妹补录至哥哥姐姐所在学校。
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具体补录办法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2. 区内补录
区内补录应优先录取公办学校无法满足学位的所在区随迁子女和居住在学校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学生。
有校内直升招生资格的学校补录时,应优先录取选报了本校直升志愿但未被录取的本校小学毕业生。

3. 区外补录
区内补录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经市局批准,具有跨区补录资格的学校可进行市内区外补录。
五、补录流程
1. 区教育局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名单
2.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照兄弟姐妹、区内、市内区外等顺序依序进行补录
3. 资格审核通过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自行联系学校补录
六、注意事项
1. 第六类招生对象(不符合前五类条件但具有工作或居住证明的对象)只能参加补录
2. 报名对象被录取后放弃注册的,不得参加后续补录
3. 补录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补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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