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经营并满足申报条件三年内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作放弃,逾期不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在绍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第二年、第三年减半,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所免租金的不补贴。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