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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来源:成都号 2026.04.16 20:27:38 阅读:179次

  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执行相同的起付标准。

  本地住院:一级医院300/500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300元,其余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异地住院:一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本地就医(含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异地就医(已办理异地转诊或急诊抢救,较本地下降1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清远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30万元。

  四、报销计算公式

  可报销金额=(医疗总费用-起付线-自费项目)× 报销比例

  举例说明:(城乡居民・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总费用:10000元

  起付线:1200元

  自费项目:500元

  报销比例:65%

  可报销金额=(10000 - 1200 - 500)×65% = 8300×65% = 5395元

  个人自付= 10000 - 5395 = 4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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