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时间
桂城:4月17日-4月30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九江:5月6日-5月18日 (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西樵:4月23日-5月9日(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丹灶:4月15日-4月30日 (共12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狮山:4月15日-4月30日(共12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大沥:4月17日-4月30日 (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里水:4月17日-4月30日 (共10个受理日,节假日除外)
申请对象
持南海区各镇街办理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在其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新市民及其配偶同时申请积分入学服务的,只取夫妻其中一方积分。)
申请材料
必须提交的资料:
1.填写《南海区新市民积分入学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南海区各镇街办理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选择性提交的材料:
具体可参考《南海区新市民积分指引》内《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注意:申请积分入学服务的新市民应当在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向各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供佐证材料,经核实纳入个人积分档案。
申请人有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取得入学资格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一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积分制服务。
点击查看:2026南海区新市民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向居住地所在村(居)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积分入学申请材料并领取受理回执。
(二)查看积分分数。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部门根据镇(街道)教育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公布积分分数情况,并进行公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联系所在镇(街道)的积分服务电话)。积分分数查询方式如下:
1.桂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桂城街道办事处>通知公告)、“南海桂城”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的宣传栏。
2.九江:“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九江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九江”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3.西樵:“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西樵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西樵”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4.丹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丹灶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丹灶”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的宣传栏。
5.狮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狮山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狮山”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产业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栏。
6.大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大沥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南海大沥”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7.里水:“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路径:部门导航<里水镇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梦里水乡”微信公众号以及各村(社区)宣传栏。
(三)公布录取结果。镇(街道)教育部门根据剩余学位数和积分排名情况,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位满即止。根据积分入学日程安排,6月底至7月上旬,镇(街道)教育部门会通知每位入围的积分新市民到统筹入读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
温馨提示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新市民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各镇街联系电话
1.各镇街积分服务:
桂城街道:86785316
九江镇:86589339
西樵镇:86803502
丹灶镇:85413606
狮山镇:86688170
大沥镇:85573216
里水镇:85620997
2.各镇街教育办:
桂城街道:81287335、86763863
九江镇:86589026
西樵镇:86896781
丹灶镇:85448823
狮山镇:86689662
大沥镇:85526373、85510510
里水镇:85613163
南海区各镇街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咨询电话
桂城街道

九江镇

西樵镇

丹灶镇

狮山镇

大沥镇

里水镇

2026年南海区积分入学常见问题解答
一、问:按照新修订的积分制政策,积多少分能入读公办学校?
答:佛山每年积分入学的分数,根据学位指标数以及申请人数而变化,没有固定的分值。积分越高、排名越靠前,入学机会越大。
二、问:夫妻双方能否同时为同一小孩申请积分入学?
答:不能,系统自动识别小孩身份信息,如一方已录入小孩信息,另一方申请人则无法重复再录入同一小孩信息。夫妻双方同为南海区新市民的,只需积分高的一方申请即可。
三、问:入学积分怎么计算?
答: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文件规定,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一票否决指标共四部分组成。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
四、问:已入读的儿童能否重新报读一年级?
答:不能,因为已入读的儿童已建立了全国学籍号,而全国学籍号是全国唯一的,跟随学生整个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一经建立,就无法重新建立。
五、问:出现“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情况怎么办?
答: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暂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
六、问:对评分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答:新市民在申请积分制服务过程中,对核查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分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成绩公示期内进行复核并答复申请人。如果核查后积分结果排名变动的,应当再次向社会通告。
七、问: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否作为房产的证明材料?
答:不能,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23〕20号)文件规定,房产项目加分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不作为房产评分依据。
八、问:房产除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与他人共同共有的怎么计算分值?
答:房产情况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若不动产产权份额是和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之外其他人共有的,按证件记载的份额计算积分;没有约定份额的,按照共有人的人数平均计算房产的面积所得积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积144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