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的现售商品住房首期款,必须纳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接受规范监管。该账户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二、资金监管的目的

通过纳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可以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挪用或出现交易纠纷。这是清远市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三、相关时限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买受人须在监管账户收到公积金支付的首期款后,60日内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若逾期未能完成登记,相关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资金全额原路退回。
四、违规处理
若因缴存人自身原因导致公积金资金未能全额原路退回,该提取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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