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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统筹公租房4月20日起统一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来源:成都号 2026.04.19 16:11:58 阅读:191次

上海静安区统筹公租房4月20日起统一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1、租金价格

  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并按规定完成价格备案。原存量租户在原合同(含过渡期)有效期内,维持原有价格不变。

  2、申请条件

  依据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进行申请。

  3、申请方式

  房源通过“随申办”平台发布后,申请人可通过“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APP或“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首页点击“我要租房”、选择“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进行申请。

  4、轮候管理

  区筹所有公租房项目自2026年4月20日起关闭原公租房轮候通道。待轮候队列清空后,我司再通过“随申办”平台对外发布。原已轮候的申请人,可凭有效期内的原公租房准入资格继续轮候原项目;也可按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申请其他新上线保租房项目,审核通过并签约前,须主动放弃原公租房资格。

  5、签约方式

  已签约的租赁合同,合同周期不变,租赁合同到期后,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合同到期前请联系受理窗口申请续签,咨询了解续签流程并准备相关材料。

  我司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上线进度、房源详情及政策调整,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请您关注后续通知。也可拨打受理窗口电话:626653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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