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7日9: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报名。其中教育经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审核与缴费
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7日12:00
缴费时间:2026年4月20日9:00-4月27日15: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的应聘人员需到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网上审核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报名确认截止后,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5时,减少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本次招聘不设改报环节。
3.打印准考证
2026年4月29日14:00起至2026年4月30日14:00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tjtalents.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2026年4月30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教师岗位(除体育教师岗)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教学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
体育教师岗位测试科目为专业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两科总分均为百分制,总成绩按专业与综合两科测试得分8:2的比例汇总得出,其中专业测试为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考核内容见《天津市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招聘考试须知》(附件2)。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格线为50分,考生须达到笔试及格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在及格线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面试人数超出1:5比例的,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于资格复审前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的应提供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或有关高校出具的属于教师资格免试认定师范专业范围的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及以上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的在读证明,加盖公章且内容包括: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名称,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等(2026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毕业证、学位证核查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5)2026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4月20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语文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2025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或个人承诺原件;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盖章)等;
(11)个人简历;以及简历中涉及到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审阅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序。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或面试之前(不含面试当日)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采取模拟授课、进班授课或现场答辩等形式,主要考核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专业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格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及格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面试是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考生现场进行模拟授课并回答综合素质的相关问题,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情况给出分数。第一阶段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及格线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第一阶段面试分数与笔试分数按6:4比例加权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面试的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面试是进班授课,进入本阶段面试的人员按照我校要求,事先准备授课内容,面向教学班级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给出分数。第二阶段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第二阶段面试与第一阶段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出面试成绩,第二阶段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计算面试成绩,进入第二阶段面试但未参加的人员,不计算面试成绩,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及格线为60分,考生须达到面试及格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4.计分
面试成绩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点。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将依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上述考察中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和能力达到招聘单位各项工作的管理要求,方为合格。
考察环节同步审查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存在相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同时,招聘单位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在考察环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将依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单位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招聘单位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依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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