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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来源:成都号 2026.04.19 18:34:00 阅读:177次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环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环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个岗位科技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省环科院成立于2008年,2020年经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为由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登记设立事业单位。

  省环科院以科学研究为主体、技术服务为支撑、产学研相结合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广东省环境管理决策核心智库和创建全国一流的省级环科院,为全省环境管理和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业务范围包括开展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政策、生态环境标准等研究,为解决区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提供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检测和生态环境大数据研究等技术服务。

  “十三五”以来,省环科院坚持“精准服务、精品学科、精细管理”发展战略,提出了“五个一”的发展目标,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1.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由省环科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录用);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参加应聘。

  招聘对象涉及年龄期限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6年7月1日。

  三、薪酬待遇

  省环科院全体员工均采用劳动合同聘用制,基本薪酬和奖励性绩效执行省环科院相关制度规定。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维护祖国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7日09:00至2026年5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箱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清晰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hkyzp@gdaes.com.cn,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视为报名不成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件名及报名文件格式均为:岗位编号+姓名+手机号码(例:A01+张三+1800000000001)。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

  (3)居民有效二代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4)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

  (5)港澳居民需提供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件,以及港澳地区《无犯罪记录》;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个人简历、相关研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参工社保证明等)。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本人负责;如未提供完整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一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情况下按时间先后以首报岗位为准。

  (2)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留学人员需提供和招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似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环科院组织开展。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环节的,资格初审结果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应聘人员的报考邮箱予以反馈,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及邮箱密切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实地审核的方式。通过考试入围面试的人员,凭《面试预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由省环科院电话或邮箱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对应聘人员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特殊原因(如人在国外求学)面试前无法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的,经省环科院同意后可以进行材料后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与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面试两部分。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省环科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形式、时间、地点等将通过应聘人员报考邮箱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关注。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环科院网站(https://www.gdaes.com.cn)公布。从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数量原则上为各招聘岗位需求人数的3倍。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将全部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的人员,省环科院将在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报考邮箱发放《面试预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组织和方式

  面试由省环科院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测评内容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能力、个人目标与职位匹配性、仪表举止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5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以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相同无法确定名次的,则由省环科院另行组织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被列为下阶段的体检对象。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合格人数不够的除外)的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省环科院网站(https://www.gdaes.com.cn)公布。

  体检工作由省环科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和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环科院网站(https://www.gdaes.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省环科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环科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经环科院党委研究同意后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预)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二)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0-66378550

  招聘监督、投诉电话:020-66378591

  ✌附件:1.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2.报名登记表

2026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二批)

  3.专业参考目录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6年4月14日

  ✌公告原文: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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