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省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5分。其中,报考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
(二)报考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高海拔乡镇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中,报考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20分。
(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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