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时间要求: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
同一城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清远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同一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的产权人应为同一人(或产权人之一)
二、退税比例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
三、金额认定标准
现住房转让金额: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金额(新房):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
新购住房金额(二手房):房屋的成交价格
四、有效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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