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小学招生安排:
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根据需要在学校设置线下办理站点,进行现场政策解答和填报指导,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

招生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各县区要依据划定的片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实行排序录取入学。
二、在外县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如何升学?
在外县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回户籍地升学的,可持户口簿、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等证明、证件,于5月19日—5月21日到辖区教育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市区联办,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来源:兰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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