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 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解聘的人员;
6. 因违规有偿补课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 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10.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条件
1.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1)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具备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4)语文、音乐、幼儿园学科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含)以上或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6)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①在职人员具备一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经历(不含兼职、实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高校等工作经历)且2026年春季学期仍担任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②2024届、2025届、2026届在招聘期间未落实编制内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无需任教经历(其中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及其他报名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1)年龄要求:
报考中小学骨干教师岗位年龄要求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被认定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被认定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年龄要求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报考岗位所在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语文、音乐、幼儿园岗位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须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人员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与所报考的岗位相符;
(6)英语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英语CET六级成绩须在425分(含)以上或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7)岗位工作经历要求:
在全日制中小学校、幼儿园担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连续5年及以上,且2026年春季学期仍担任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的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不含兼职、实习、社会实践、培训机构、职业学校、高校等工作经历),其中初中骨干教师岗位须有两届及以上中学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8月31日,试用期可以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
(8)骨干教师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或具备省级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名师称号或省级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或省级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级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或省级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②近五年(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16日,下同)被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或认定为优秀教师(不含年度考核优秀,下同)、卓越教师、骨干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等;
③近五年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工作坊)首席名师;
④近五年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教育教学能手或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不含微课、录播课、精品课、集体备课大赛等线上课程竞赛荣誉,下同);
⑤同时具备(A)(B)(C)其中两项条件者:(A)近五年被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或认定为优秀教师、卓越教师、骨干教师、模范教师、魅力教师、人民满意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大队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等;(B)近五年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所属的教研机构)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教育教学能手或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C)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前二)参与的已结题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规划科研课题。
附件:
1. 长沙市开福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2. 长沙市开福区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岗位计划表
3. 开福区教师招聘任教经历证明
4. 未落实编制内工作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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