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实施春秋假制度的通知》(湘教发〔2026〕10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26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放春假工作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
2026年春假放假2天(4月29日至30日),与劳动节假期(5月1日至5日)连休,5月6日学生正常返校上课。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春秋假具体安排在上学期发布寒暑假通知时予以明确。

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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