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起
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已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
政策依据:根据绵阳市医疗保障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 年)有关问题的通知》(绵医保办〔2025〕40 号)
政策范围
新政执行范围涵盖: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2026 年医保新政主要变化
1. 药品目录更新
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5 年),药品范围覆盖更广,新增多种抗癌药、罕见病用药等。
药品分类:
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 10%-2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单行支付药品:273 个,独立计算报销额度
高值药品:15 个,高价值特殊药品
民族药:20 个
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
2. 过渡期安排
8 个调出药品过渡期至 2026 年 6 月底
以下药品因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但给予 6 个月过渡期(2026 年 6 月底前医保基金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贝那鲁肽注射液达诺瑞韦钠片盐酸拉维达韦片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度维利塞胶囊八氟丙烷脂质微球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林普利塞片
注意:过渡期结束后(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这些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 谈判药品支付标准
50 个(原)谈判药品适用于 "两病" 门诊用药
支付标准规则:谈判药品支付标准统一执行国家规定;属于原谈判药品的继续执行原支付标准;药品实际市场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患者承担;药品实际市场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报销。
三、2026 年医保报销政策与 2025 年对比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 800 元,报销比例 85%,年度封顶线 5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三级医院门诊: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50%,年度封顶线 2000 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普通门诊年度封顶线:2000 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门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3000 元 / 年(与 2025 年无变化)
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5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大额补助年度封顶线:4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60%,年度封顶线 3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三级医院门诊:起付线 800 元,报销比例 40%,年度封顶线 1500 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普通门诊年度封顶线:1500 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门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2000 元 / 年(与 2025 年无变化)
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3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20 万元(与 2025 年无变化)
未成年人优惠:报销比例提高 5%(与 2025 年无变化)
困难群体优惠: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 5%(与 2025 年无变化)
结论
2026 年医保报销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 2025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变化在于药品目录的更新。
四、新政执行的影响
对患者的影响
正面影响:药品目录范围扩大,更多药品纳入医保报销;新增多种抗癌药、罕见病用药,减轻重大疾病患者负担;"两病" 门诊用药药品范围明确,支付标准统一
需要注意:8 个调出药品过渡期至 2026 年 6 月底,之后需自费;药品支付标准可能调整,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要求:必须执行新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不受 "一品两规" 限制,不得限制配备使用;规范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挑战:需要及时更新药品采购目录;需要培训医务人员了解新政策;需要做好患者解释工作
对药店的影响
双通道药店:可以销售医保目录内药品;需要电子处方流转;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
管理要求:规范药品管理;配合医保部门监督;确保处方合规
五、新政执行常见问题解答
Q1:2026 年医保新政真的执行了吗?
A:是的。绵阳市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已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
Q2:2026 年医保报销标准有什么变化?
A:报销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 2025 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变化在于药品目录的更新。
Q3:我正在用的药品还在医保目录内吗?
A:大部分药品仍在目录内。8 个药品(贝那鲁肽注射液等)调出目录,但给予 6 个月过渡期(2026 年 6 月底前可报销)。具体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四川医保"APP 查询。
Q4:药品支付标准是什么意思?
A:医保支付标准是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实际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患者承担;实际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报销。
Q5:谈判药品医院没有怎么办?
A:可以通过 "双通道" 药店购买。谈判药品不受 "一品两规" 限制,医院应保障供应。
Q6:过渡期结束后怎么办?
A:2026 年 7 月 1 日起,调出的 8 个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需要自费购买或咨询医生更换替代药品。
Q7:新政对慢性病患者有什么影响?
A:慢性病患者的药品选择范围可能扩大,报销标准不变。建议关注药品目录变化,如有疑问咨询医保部门。
Q8:如何查询药品是否在目录内?
A: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四川医保"APP、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Q9:异地就医受新政影响吗?
A:异地就医政策不受新政影响,报销标准与参保地一致。但需注意药品目录按就医地执行。
Q10:对新政有疑问怎么办?
A:可拨打医保咨询电话 0816-12393,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六、新政执行时间表
2026 年 1 月 1 日: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5 年)
2026 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8 个调出药品过渡期,可按原支付标准报销
2026 年 7 月 1 日起:8 个调出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长期执行: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2026 年医保新政要点总结
执行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 年)
报销标准:与 2025 年相比无变化
药品分类:甲类、乙类、单行支付、高值药品、民族药、中药饮片
单行支付药品:273 个
乙类支付谈判药品:269 个
高值药品:15 个
民族药:20 个
调出药品过渡期:8 个药品过渡期至 2026 年 6 月底
"两病" 适用药品:50 个(原)谈判药品
八、关注渠道
官方网站:
手机 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四川医保 APP
咨询电话:
绵阳市医保咨询电话:0816-12393
国家医保服务热线:12393
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街道、社区医保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
重要提示
第一,2026 年医保新政已正式执行,药品目录已更新

第二,报销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 2025 年相比无变化
第三,8 个药品调出目录,过渡期至 2026 年 6 月底
第四,建议查询常用药品是否仍在目录内
第五,如有疑问,及时咨询医保部门
九、2026 年医保新政执行确认
注意事项:
第一,2026 年 1 月 1 日起,绵阳市全面执行国家药品目录(2025 年)
第二,药品目录已更新,包含 273 个单行支付药品、269 个乙类支付谈判药品、15 个高值药品
第三,报销标准(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封顶线)与 2025 年相比无变化
第四,8 个调出药品给予 6 个月过渡期(2026 年 1 月 1 日 - 6 月 30 日)
第五,"两病" 门诊用药药品范围和支付标准已明确
第六,医疗机构制剂按四川省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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