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初审。受理机构(村/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3、公示。受理机构(村/社区)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认定。乡镇(街道)基层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公示通过材料进行上传复核、认定。
5、办结。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共七种认定类型,分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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