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要求: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
3. 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专业技能: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其他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 处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3. 失信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
4. 审查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5. 违纪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专项岗位条件
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4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
2. 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5年以上泰安市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经历且现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 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 残疾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6年1月26日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山东生源)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且为山东户籍
四、岗位应聘条件
1. 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 学历学位: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1月26日以前取得
3. 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6年1月
4. 其他情形: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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