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执行春假安排。幼儿园的春假安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决定;高中阶段学校可自主决定,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各中小学校不得在春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上课、补课或辅导,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春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假期结束后,学校不得立即组织考试或测验。

倡导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在春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研学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科普基地等也同步优惠开放,提供优质的校外实践课程,让假期生活丰富多彩。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措施,把职工带薪休假和春假安排衔接起来,优先满足有娃家庭的调休、补休需求,为家长陪伴孩子度过春假提供便利。
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春假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广大家长要做好孩子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监护,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的春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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