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符合引进当年《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成都人才白皮书)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注:以上三类满足其一即可。
补贴条件
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以下简称“新引进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成都市域内的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二)5年内首次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不含在成都市域内因转换工作单位而首次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5年内首次参保是指:新引进时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距离上一次在成都市参保的时间,间隔超过5年。
(三)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
补贴标准
满足《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以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为准)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3000元/人·月的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符合《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紧缺度3星岗位要求,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一年内引进的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3年内,给予2000元/人·月的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申报时间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补贴实行年度集中申报制度。每年5月至7月(具体时间以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的年度申报通知为准)受理上一年度的补贴申报。
申报方式
由企业按属地原则(以企业注册地为准)通过“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申报材料
申请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通用材料
1、《成都市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引进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个人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承诺书》;
5、其他根据审核需要须补充提供的材料。
(二)分类补充材料
1、按《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条件之一申报的,须提供成都市人才认定证书。
2、按《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中紧缺度3星岗位条件申报的,须提供岗位符合性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材料等)。
3、按学历学位条件申报的,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6个月有效期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补充说明

1、各项补贴,由区(市)县人社部门按照审核确认的人员、标准,按年度集中拨付。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和县市新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直接拨付至人才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2、核准享受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的人员,在享受补贴期间转换工作单位或与申报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以社保关系变动为准),自社保关系变动的次月起终止补贴发放。
3、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对在成都市域内的新型研发事业单位或国家实验室就业且参保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参照本办法给予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4、以上补贴,与成都市市级博士后资助、优秀海外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与县市新城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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