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入园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范围
2026年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报名幼儿园托班的幼儿监护人不作为此次统一入园信息登记的对象(另见托班招生录取办法)。
2.登记对象及幼儿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居住在本区的非静安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3)非本市户籍: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籍: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3.登记时间和办法
2026年4月22日—4月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者“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和监护人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市电子证照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可在报名验证阶段通过上海市静安区招生入学咨询平台预约信息补登记。
监护人信息登记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完成信息修改。
(二)报名验证
1.招生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已在本区幼儿园托班就读的幼儿可选择升入本园小班(具体办法详见各园所招生通告)。
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审核并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一年入园。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并已履行备案手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园申请。
2.报名(登记)和验证办法:
2026年报名(登记)和验证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和网上验证,适龄幼儿监护人在静安区入园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时间段内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6年适龄幼儿入园”,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核对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幼儿园入园报名和验证。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网上报名(登记)日期:5月8日至5月14日

网上报名(登记)期间,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登记)验证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上海市静安区招生入学咨询平台预约补报名。
(三)录取办法
根据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及人口的分布情况,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其他公办园所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进行录取。
2.民办、其他办幼儿园要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与录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3.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原则,依次录取居住于本区的非静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幼儿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4月21日,本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但不得组织幼儿提前报名,不得采集幼儿信息与家长联系方式。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