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请。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购房补贴集中申报工作,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由本人填写《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和《象山县人才购房补贴上市交易承诺书》,由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有效身份证件;
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仅外籍人才提供);
3.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家庭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4.高层次人才认定书(仅限第Ⅰ类人才提供);
5.在象山县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个税缴纳清单相关证明;
6.学历学位、职称证书以及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7.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及购房发票;
8.夫妻双方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浙里办APP可下载打印);

9.商品房合同备案信息(仅限期房提供,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可查询下载并打印)
10.其他必要材料。
上述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镇乡(街道)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
(二)资格审核。县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县住建局对商品房备案登记及二手房交易信息进行全面审核。
(三)审议公示。县人力社保局确认购房补贴资格和补贴额度,并在县人力社保部门网站、主管部门及人才所在单位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按相关流程将购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须开通金融功能)。
政策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文:https://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8/art/2026/art_46fd90cbf7844806819e2c4d8d652405.html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成都号”的文章均由成都号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成都号,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成都号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