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蓟州区2026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工作,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蓟州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已申领取得天津市蓟州区居住证(以下称居住证)境内来蓟人员的随迁子女。
※特别提示:随迁子女是指,境内非本市户籍,跟随父亲或母亲到我区居住(拥有蓟州区居住证)并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信息登记
家长须通过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一年级报名预登记”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前期已在管理平台完成预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
三、入学报名方式
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线上、线下任选一种方式办理,不得重复报名。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
2.办理对象:使用父母居住证、父母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申请就读城区直属小学的随迁子女。(注:报名乡镇小学的随迁子女请选择线下报名)
3.操作流程:登录“津心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场景,按指引完成线上报名(详见附件1)。线上操作有困难的,可按照线下报名时间到校提交入学手续,请家长予以配合。
(二)线下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办理地点:城区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
3.提交材料
(1)报名城区直属小学
-以自有产权住房入学:
①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原件;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
③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
④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医疗保险)。
-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入学:
① 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原件;
② 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
③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④ 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医疗保险);
⑤ 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务工提供正式劳动合同)。
(2)报名乡镇中心小学
-父母双方均为外省户籍:
①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原件;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
③村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城区以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④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医疗保险);
⑤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务工提供正式劳动合同)。
-父母一方为外省户籍、一方为蓟州区户籍:
①外省市户籍一方家长或学生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原件;
②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
③蓟州区户籍一方户口簿原件及亲子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
四、学位安置
1.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随迁子女,依据自有产权住房位置划定招生服务片区学校。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收能力时,按照《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详见附件3)的规定接收,未被接收的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2.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随迁子女,依据租赁房屋位置,统筹安置至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3.城区以外乡镇随迁子女,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就近入学。
五、注意事项
1.本次仅受理小学一年级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不受理转学及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登记。
2.入学报名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谨防诈骗。
3.咨询工作由城区直属小学、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蓟州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家长登录公办完整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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