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二、成绩管理
重庆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考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增设考试合格证明。
三、考后资格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工作年限。

复核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四、成绩查询
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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